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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医学专业实习基地建设办法

发布日期:2022-06-15 09:36:24     来源:技管科     作者:刘青     责任编辑:贺怡潇     浏览量:2817

一、适用范围

1.职能科室:与实习生接洽、后勤管理和保障相关的科室,如技管科、总务科、财务科、办公室。

2.业务科室:负有带教责任的业务科室,如:流行病防制科、计划免疫科、结核病防制科、病媒生物防制科、卫生科、职业病防制科、理化检验科、微生物检验科、艾滋病防制科、慢性病防制科等。

3.实习生:被学校派遣至中心,愿意接受中心统一管理的


所有实习学生。

二、职责分工

1.技管科职责:承担与实习院校联络人沟通实习事宜、接收实习生、制定实习计划、安排实习轮转、开展岗前培训、综合管理协调、实习鉴定总结等职责。

2.财务科职责:负责收交、结算实习费用和住宿费用,发放实习带教费,开具有效证明等财务工作。

3.总务科职责:负责接洽、安排实习生住宿,水电暖、安全管理,住宿费用收交结算等安全保障工作。

4.办公室职责:负责将实习生纳入中心考勤统一管理,实时更新实习生人脸识别系统、按月汇总实习生考勤、及时将考勤反馈至技管科、其他沟通协调等事宜。

5.业务科室职责:指定本科室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带教老师,负责实习生在本科室实习期间考勤、安全、实习内容、实习效果评价等业务指导、带教工作。

三、实习程序

(一)接收程序

1.中心积极寻求、认真筛选、严格考察有资质有意向、认同本中心发展理念的院校,与中心共同签署实习基地建设合同,按程序派遣、接收、培养实习生。

2.实习院校在每年实习开始前1~2个月来人或来函联系技管科负责人,告知实习时间、实习人员和实习要求,指定每批次实习生负责人,同时附实习计划、实习大纲等内容。

3.中心技管科根据实习院校开具的有效证明,接收实习生,手续不全者不予办理接收。

(二)报到程序

1.实习生持学校开具的《组织介绍信》和《实习报到通知书》按时到技管科报到。

2.技管科核对实习人员名单后,与实习生签订《实习承诺书》和《安全协议》,建立实习档案,告知实习生实习期间注意事项和实习要求。

3.实习生持技管科开具的《费用交费通知单》到财务科交纳实习费用和住宿费用,并领取有效财务证明。

4.技管科根据财务票据开具《住宿通知单》,实习生持《住宿通知单》前往总务科,由总务科安排将实习生带往宿舍,合理安排男女生住宿,并告知实习生住宿期间注意事项。

(三)轮转程序

1.实习生按计划到技管科领取《科室轮转通知单》,到相应业务科室报到实习,原则上每两周轮转一次。

2.实习生按要求参加中心统一组织的新人入职岗前培训,初步全面了解疾控业务。

3.实习生在科室实习期间,服从带教老师的工作安排,遵守科室统一管理,认真学习该科室的相关业务,做好实习笔记。

4.实习生在该科室实习结束后,按要求对实习效果进行评价,并请带教老师或科室负责人填写实习鉴定。

(四)结业程序

1.实习生在本中心实习期满后,需参加中心组织的结业考试。

2.结算住宿期间产生的水电费、家具损坏等费用后,凭总务科出具的《离岗清单》到技管科办理相关手续。

3.技管科将根据实习生实习期间的出勤、结业考试成绩、日常表现等综合打分,以书面形式报至相关院校。

四、实习管理

(一)日常管理

1.带教业务科室实行科长负责制,负责指定带教老师、安排实习内容、实施效果评价、反馈实习结论,确保实习期间学生安全、学有所获。

2.带教老师负责具体实施带教计划和实习生考勤、效果评估、实习鉴定、解决实习期间出现的有关问题。如遇重大安全事故,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,需及时与科室负责人和中心领导沟通,按规定处置。

3.实习生在实习期间,应遵守中心规章制度和科室业务工作安排,遵纪守法、尊敬师长、主动学习、有事请假,严禁参加非法活动、擅自离岗。

(二)住宿管理

1.实习生持《住宿通知单》前往总务科办理住宿登记。

2.总务科负责宿舍内基本生活物品保障及购置,如后期物品短缺或非人为原因造成物品破坏无法使用的,由实习组长如实上报技管科,技管科和总务科核实后,按中心规定实施采购。

3.实习生在宿舍期间应举止文明,与同学不打架斗殴、不酗酒滋事、不聚众赌博,总务科和技管科不定期前往宿舍检查。

4.严禁学生破坏公共设施和物品,培养良好生活作风和习惯,营造安全舒适和谐的生活环境。

(三)考勤管理

1.实习生考勤参照中心职工考勤统一管理,实行上下班刷脸签到签退制,未及时刷脸签到签退者,要以书面形式出具说明,由带教科室负责审核,报技管科存档。

2.实习生在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单位的考勤管理和请休假制度。具体参照《商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习生考勤制度》执行。

3.技管科不定期对实习生在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,实习结束,将出勤情况纳入实习鉴定报告中,可作为优秀实习生推荐依据。

五、奖惩措施

1.对于在实习期间表现突出,作出重大贡献的实习生,中心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表彰嘉奖,并通报学校。

2.将业务科室带教效果纳入中心年终目标责任考核指标,对带教效果显著的科室和带教老师予以表彰奖励。

3.对在中心实习期间不遵守中心统一管理,不服从带教老师和轮转科室工作安排,引起投诉或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实习生,经批评和教育拒不改正的,中心有权解除该生实习合约,将其退回学校。

4.实习生在中心实习期间严重违反法律、法规或中心规章制度,责令其立即终止实习,若产生不良后果及经济损失必须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和赔偿责任。

5.实习生负有保守实习单位秘密的义务,对有意泄露中心机密,蓄意损害中心设备、仪器、器材和公共财产的,将终止实习,按情节轻重移交有关单位处理。

六、其他

本办法六月十五日起开始执行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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