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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习生考勤制度

发布日期:2022-06-15 16:33:12     来源:技管科     作者:刘青     责任编辑:贺怡潇     浏览量:2820

一、目的

规范实习生考勤管理,维护正常实习秩序,增强工作纪律观念,确保实习工作顺利完成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二、适用范围

适用于在中心实习的所有实习学生。

三、职责
    1.办公室:负责录入、更新实习生人脸识别系统,按月汇总实习生考勤,及时将考勤反馈至技管科。

2.各业务科室:负责本科室实习生在岗期间考勤记录,审核实习生考勤及请休假记录。
    3.技管科:负责考勤数据的统计、存档,不定期抽查实习生在岗情况,督促实习生按规出勤;办理实习生请休假手续。

    、考勤管理

1.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必须严格执行考勤签到制度,不得缺勤。

2.签到签退时间与中心职工上下班时间一致,上午8:00-12:00,下午14:00-18:00,7、8月执行夏季作息制度,上午8:00-12:00,下午15:00-18:00。

3.不得迟到、早退、旷工,如有特殊情况需短暂离开工作岗位,必须经带教科室负责人或带教老师同意。

4.无故缺勤、旷工的实习生,发生一次者,口头批评警告;发生两次者,按违规处理,计入个人档案;发生三次及以上者,退回学校,结束实习。

五、请休假管理

  1.实习生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、休假,如确因身体或急事需请假者,应按以下规定办理请休假手续。

2.请假1天以内者,本人到技管科填写书面申请,经实习科室负责人批准,报技管科备案;3天以内者,由本人书面申请,经实习科室负责人和带教老师同意,分管领导批准,报技管科备案;3天以上者,须经校方实习老师同意,技管科得到中心或校方通知后登记备案,经分管主任批准后方可离开。

3.因身体不适确需请病假者,3天之内按事假程序办理请假手续;3天以上凭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,签署安全责任书,办理请假手续。

4.学生因参加英语四六级、招聘考试、研究生考试等特殊情况,3天以内者按事假程序办理请假手续。

5.假期结束应按时返回并销假。如有特殊情况,需延长假期,应提前续假。 

6.实习期间所有请假手续都需交带教老师复印备份。

7.严禁事后补假或请人代假,原则上不接受电话、微信和口头请假,若由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按时到岗者,技管科按规定酌情处理。

8.不销假、不办续假手续,超期部分,按旷工论处,若旷工1日,进行批评教育;旷工2日,以违纪论处计入个人档案,旷工3日及以上者,取消实习资格。

9.无故缺勤、旷工的实习生,外出时发生所有事情,责任自负。

本制度从二0二二年六月十五日起执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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