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日期:2021-06-24 15:47:00 来源:办公室 作者:办公室 责任编辑:刘溪 浏览量:11974
为进一步规范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和管理,推进网上信息发布工作的制度化、规范化,确保上网信息发布准确、及时、安全、高效,参照《商洛市卫健委网上信息发布“三审三校”制度》,特制定本中心对应工作制度。
一、执行范围
在本中心建设的网站、新媒体平台、自办刊物(含电子刊物),以及通过其他官方网站、媒体等网络平台发布本中心党务政务业务工作相关信息,均应执行“三审三校”制度。
二、工作原则
坚持“统一领导、分级负责,逐级审核、先审后发,分类把关、集中发布”的原则,依法依规开展网上信息发布。中心党政主要领导是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,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,信息稿件起草人及其科室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,宣传教育科信息稿件编辑人及其负责人同时承担相应责任。
二、审核程序
所有拟通过互联网公开发布的信息,在起草制作和内容编辑环节应严格履行初审、复审、终审三道程序。
(一)初审。所有信息稿件由主要起草人署名后,呈送信息来源业务科室负责人和业务分管领导审核,对信息的内容及其真实性、时效性和稿件质量负责,解决初审中提出的问题,主要把好稿件的语言文字关,避免出现错字、病句等错误,确保稿件文字流畅,结构合理,稿件主题、观点明确,表达意思完整。
(二)复审。宣传教育科收到稿件后,由编辑人负责审核稿件的文字、格式;由科室负责人负责对稿件的发布依据、公文规范、发布价值进行审核。
(三)终审。由主要领导或指定分管领导负责,主要把好政治导向关,对稿件的政治导向、社会效应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法规作出判断,并决定是否上网发布。
终审通过后,由编辑人员按规定进行信息发布,并负责收集保管稿件原稿,按规定标准整理成档案卷宗。
三、稿件校对
全部稿件校对不低于三次校次,对于重要信息加入诵读环节,即在“三校三审”的基础上进行全文书面诵读。
四、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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